第665章 河北千古奇冤王书金、聂树斌(一)(2 / 2)
开了。
过了十多分钟,一名看守所的领导单独接待了老聂,此人告诉老聂:“你儿子已经走了,昨天就被枪毙了,你以后不用再送东西过来了。”
按照当时的规定,死刑不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裁决之后的七天之内都可以执行死刑,可问题是还有一个规定,执行死刑之前必须得通知案犯家属才行。
但是在这些案子中,法院压根就没通知聂树斌家属,你爱咋咋地,反正人已经毙了。
老头毫无办法,随后去火葬场取了一坛子骨灰回来,匆匆的下葬了,这起案子暂时就这样了结了。
接下来要说的就是另一个案犯王书金了,虽然最终法庭没有认定他是杀害康菊花的真正凶手,但作者认为,他其实就是真凶。
王书金出生于1967年,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人,此地距离康菊花的死亡地点有两百多公里,但是1994年的时候,王书金在石家庄打工,完全有作案时间。
康菊花究竟是不是王书金杀的,法院给出的结论是证据不足,不过了解完此人的经历之后,相信读者自有判断。
王书金这人性格内向,不太爱说话,但是他有一个很厉害的地方,那就是需求特别强烈,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当年他27岁,却要对36岁的康菊花下手。
其实从这个角度来讲,也是康菊花家人不相信聂树斌是凶手的原因之一,因为在案发的时候,聂树斌才刚刚二十岁。
康菊花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甚至可以说有一点丑,一个20岁的小伙对一个36岁的妇女下手,有点太不符合常理了。
王书金家里一共有七个孩子,他排行老五,不过他和兄弟姐妹的关系都不太好,在村里也没什么朋友,很少主动跟别人说话。
虽然王书金没有朋友,但是不代表他没想法,1982年7月13号下午,刚满十四周岁的王书金在田里看守瓜地,看到一个小女孩从附近路过,一下就来感觉了。
这个小女孩只有七岁,是来他们村里走亲戚的,王书金见四下没人,直接把小女孩拖进了玉米地里玷污了。
小女孩回去之后,就把这事告诉了自己姥爷,老头子勃然大怒,马上带着一大群人冲进王家,把王书金一顿胖揍,随后又把他送去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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