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5章 河北千古奇冤王书金、聂树斌(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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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所谓的冤案,甚至可以称为千古奇冤,第一是奇怪,案犯王书金一直说自己杀了人,但官方却想方设法的来证明他没杀人。

第二就是冤,21岁的小伙聂树斌明明没有杀人,却被判了死刑,21年后又被改判无罪,但他的死刑过程至今仍是个迷。

这一切要从一起玉米地杀人案说起,被杀的女人叫康菊花,出生于1958年,遇害之前在石家庄市一家工厂上班。

1994年8月5号下午四点半,36岁的康菊花下班之后,先在工厂门口的修车摊给自行车打了点气,然后就去厂里的澡堂洗澡去了。

随后康菊花的一名同事也过来了,但是由于水温太低,这个同事只洗了十多分钟就离开了,当时的时间是下午五点二十分。

这是康菊花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接下来她就消失不见了,他的家人和同事到处寻找,但找了好几天都没找到。

一直到8月10号晚上七点钟,康菊花的父亲在一片玉米地里盲目找人的时候,发现了一个草堆,是农民锄草的时候,锄下来的杂草随意堆起来的。

老康顺手过去翻了一下,结果竟然在里面翻出来一件衣服,这件衣服就是康菊花失踪之前穿的连衣裙,老康顿时预感到不妙,赶紧跑去报警了。

警方赶到现场之后,很快就在距离草堆90米远的位置发现了康菊花的尸体,于是赶紧封锁现场,并且把康菊花的家人带过来辨认。

这是警方办案时候的常规操作,封锁现场主要是怕围观人群破坏,不过这也造成了一个必然的结果,那就是除了办案人员之外,无关人员肯定不会知道现场的具体细节。

在这个案发现场一共有两个重要细节,第一、勒死康菊花的作案工具是她穿的一件黑白花衬衣,第二、在尸体不远处的一个草堆

这两个细节当时都被拍照存档了,但外人并不知道,接下来就是破案过程了。

根据附近群众提供的可疑线索:“我前几天看到过一个年轻小伙,骑了一辆蓝色山地自行车,一直在这附近转悠,看他的神情和举止,感觉不像是个好人。”

这个线索被多名群众提到过,虽然没有实证,但说的人多了,警察肯定要去调查一下,所以接下来的目标就是寻找那辆蓝色的山地自行车了。

一个多月之后的9月23号,警方在电话厂宿舍区发现了一个骑着蓝色山地车的年轻人,于是二话不说,上去就把人抓了回去。

这个人就是聂树斌,出生于1974年,被抓之前在石家庄市鹿泉县冶金机械厂当电焊工,家就住在鹿泉县,距离康菊花的遇害现场大概有十公里远。

聂树斌被抓之后,连续五天都没有承认,但是到了第六天,他突然招供了,说自己就是杀人凶手。

1995年3月15号,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宣读完起诉书之后,又简单过了一下流程,就当庭判处聂树斌死刑。

结果一审结束之后,聂树彬和康菊花的家属都选择了上诉,聂树斌的理由是证据不足,而且量刑太重。

康菊花的家属就更有意思了,他们认为真凶并不是聂树斌,你们要非说是他干的,那我们就怀疑他还有其他同伙,必须得找出真正杀死康菊花的人。

这就是本案中一个比较奇怪的地方,一般受害人家属都恨不得马上把凶手给毙了,但是在这些案子中,就连他们都看出了问题。

然而审理案件的那群人不知道是看不出来,还是另有隐情,二审竟然压根就没开庭,只是走了个书面程序,1995年4月25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决,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

三天之后的4月28号,聂树斌的父亲聂学生带着几件新衣服去了看守所,想让儿子上路的时候穿着,但是接待人员见到他之后,马上就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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