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6章 河北千古奇冤王书金、聂树斌(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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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王书金当年刚满十四周岁,没办法判刑,所以警方只能把他送去了唐山市少管所,让他在这里足足待了三年,算是给了他一个教训。

但王书金却没有以此为戒,他万万没想到,强奸的后果会这么严重,他觉得自己亏大了,如果当初要把那个小女孩弄死的话,她就不能告诉家长了,自己也就不会被抓了。

从少管所回来之后,王书金在村里的口碑彻底坏了,想娶媳妇都费劲,根本就没人愿意嫁给他。

他爹老王最后实在没招,只能想了一个转亲的办法,说白了就是换亲的升级版,把王家的女儿嫁给李家,李家的女儿嫁给张家,最后再把张家的女儿嫁回王家,就这么转一圈,各自解决家里儿子娶不到媳妇儿的问题,同时也能避免亲戚关系混乱的麻烦。

就这样,王书金的三姐嫁到了盐池村,盐池村的那家人女儿嫁去了南小刘村,最后南小刘村的女孩郭红梅嫁给了王书金,两人于1990年正式结婚。

随后的问题就来了,郭红梅不喜欢王书金,对他没什么感觉,但是王书金对房事的要求却很频繁,两口子经常因为这件事吵架。

王书金感觉上来的时候,根本就不分场合,有一次他们一大家子人都在岳父家里吃饭,王书金吃到一半,突然就起身把郭红梅叫到了另外一个房间,想要跟她办事。

郭红梅不从,王书金就硬来,等办完事之后,就像没事人一样,转身回到桌子前面继续吃饭。

用郭红梅的话来说:“他上来那劲,就像牲口似的,把我都气死了!”

而王书金自己是这样说的:“有时候想了,就憋的受不了,必须得办完事才行。”

王书金的这种情况,如果上劲的时候老婆不在身边,那他就不管不顾了,只要碰到一个女人,不管她长什么样,也不管她多大年纪,都必须拿下才行。

1993年11月29号上午,王书金在村头干活的时候看到一个妇女,一下就受不了了,他直接冲过去,把那个女人强行拖到附近的一个破房子里,三下五除二就给拿下了。

这回王书金吸取了上次的教训,结束之后直接把人掐死,然后把尸体就地一埋,这样你就没办法去报警了。

这个被害的女人叫张淑芬,她的尸体一直都没被发现,虽然家人报警了,但是也只能暂时被算在了失踪人口里面。

接下来就是1994年8月5号这起案子了,当时王书金在石家庄打工,后来他在口供里是这样说的:

“那天中午两点左右,我当时在附近的一块西红柿地里干活,看到那女的骑自行车过去,我基本上每天都会看到她从这里经过,非常的准时。”

“下午的时候我突然来了感觉,于是就提前在旁边的玉米地里埋伏好,晚上六点钟左右,她从这经过的时候,我突然从玉米地里窜出来,把她连人带车扑倒在地,然后再把人拖进玉米地里,强奸之后掐死了。”

其实事后警方在附近例行排查的时候,曾经查到了王书金身上,但是当时没发现他有什么疑点,就把人给放了。

王书金回去之后就害怕了,他觉得这里不能再待了,要不很容易出事,于是马上就跑回了老家。

也正因为如此,王书金并不知道聂树斌被当成了替死鬼,这也是他后来主动交代这起案子的最主要原因。

王书金回到老家之后并没有安稳下来,三个月后的11月21号,他在老家附近用同样的方式杀死一个女人,并且将尸体掩埋了,虽然这个尸体后来被人发现,但是案子一直没有被侦破。

到了1995年八月上旬的一天,王书金故技重施,在家附近扑倒了一个骑自行车的女人,不过由于对方一直大喊大叫,王书金有点害怕,最后只能放弃了。

随后的8月26号傍晚,王淑君又在村东头用同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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