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密谋(1 / 3)
派出所的拘留室里,花酒梗着脖子,对着来提审的警察唾沫横飞地叫嚣:“警察同志!我冤枉啊!真的是那乔情勾 引我的!她穿得那么烧,主动给我开门,不就是想让我进去吗?她那种女人,有钱就了不起啊?不知道被多少人碎过了,装什么清高!”
他刻意忽略了自己撬锁潜入、以及乔情当时惊恐反抗的事实,拼命往乔情身上泼脏水,试图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被富婆“诱惑”后又“反咬一口”的受害者。
负责记录的年轻女警听得直皱眉头,旁边的老警察则面无表情,只是敲了敲桌子:“注意你的言辞!事实证据确凿,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涉嫌强制猥亵,你还想狡辩?”
就在这时,派出所接待大厅传来一阵喧闹。一个穿着土气花衬衫、黑裤子,梳着两条麻花辫,皮肤黝黑,操着一口浓重重庆方言的女人,正不顾阻拦往里冲。
“让开!我要见花酒哥哥!你们凭啥子抓他嘛!他那么好个人!”
这女人就是初晴。花酒同村的一个远房亲戚家的女儿,从小就跟在花酒屁股后面跑,一根筋地喜欢这个比她大十多岁、游手好闲的老光棍。任凭家里人怎么打骂劝说,她就是觉得她的“花酒哥哥”是全天下最好的男人。
听说花酒因为“摸了个城里女人”被抓了,初晴只觉得是天大的冤枉!她的花酒哥哥那么“帅”(在她眼里),那么“有本事”(会打游戏),怎么可能去强迫别人?一定是那个城里女人不检点,勾引不成反咬一口!
她连夜翻山越岭,天不亮就在村口拦拉货的“三蹦子”,一路颠簸到县城,又转了好几趟气味混杂的长途汽车,花了四五天时间,终于摸到了拘留花酒的派出所。
“警察同志!你们搞错咯!”初晴冲到办案民警面前,急得脸红脖子粗,“花酒哥哥是好人!他啷个会做那种事嘛!肯定是那个女的看他长得帅,想占他便宜没得逞,就诬陷他!你们莫要冤枉好人撒!”
她一边说,一边还试图从带来的碎花布包里掏家里带来的煮鸡蛋和腊肉,“花酒哥哥在里面受苦了,你们行行好,把这个给他……”
办案的警察看着眼前这个一脸淳朴(或者说愚昧)、逻辑感人的村姑,再回想了一下花酒那肥头大耳、挺着个大啤酒肚的尊容,实在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就连旁边一脸严肃的女警也嘴角抽搐,赶紧低下头掩饰。
“同志,你先冷静点,法律讲证据,不是你说他好他就好的。”老警察无奈地摆摆手,让人把情绪激动的初晴劝到一边。
由于乔情验伤结果轻微,花酒的行为尚未构成更严重的刑事犯罪,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十五天后,花酒灰头土脸地被释放出来。初晴早早等在外面,一见到他,就像只欢快的麻雀般扑了上去,一口一个“花酒哥哥”,用带着浓郁乡音的普通话嘘寒问暖:
“花酒哥哥,你出来啦!受苦了受苦了!快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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