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林先生,版权的事,是我错了!(3 / 4)
光给老旧的街道镀上了一层金边。
林宇像往常一样,悠闲地提着豆浆油条,晃悠到了梦想收容所的门口。
今天的门口,却多了一个不速之客。
一个男人蜷缩在卷帘门下,昂贵的西装皱得像咸菜干,头发油腻地黏在头皮上,眼窝深陷,布满血丝,整个人散发着一股隔夜的馊味。
林宇停下脚步,挑了挑眉。
听到动静,那人猛地抬起头,露出一张憔悴到脱相的脸。
正是刘明辉。
“您……您是林先生?”
看到林宇,刘明辉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连滚带爬地站起来。
“我……我等了您一晚上!”
林宇咬了一口油条,含糊地问:“有事?”
刘明辉脸上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腰弯得几乎成了九十度,姿态卑微到了尘埃里。
“林先生,版权的事,是我错了!是我有眼不识泰山!”
“我们总裁说了,一百万!一百万买断!只要您点头,我现在就让财务打款!”
他像一条丧家之犬,满眼祈求地看着林宇。
今天来求林宇,是他昨晚哭爹喊娘跟总裁求来的最后机会。如果再拿不到版权,他今天就得去人事部报道。
林宇慢条斯理地喝完最后一口豆浆,将垃圾精准地扔进不远处的垃圾桶里。
然后,他才转过头,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看着刘明辉。
“哦,那首歌啊。”
他淡淡地开了口。
“不好意思。”
“昨天下午,已经卖了。”
这几个字,轻飘飘的,却像是一道晴天霹雳,在刘明辉的脑子里轰然炸开。
“卖……卖了?”
他不敢置信地重复着,声音都在发颤,“什么时候的事?!你……你怎么能卖给别人?!”
“昨天下午啊。”林宇掏了掏耳朵,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讨论今天的天气,“就在你给我打第一个电话,开价三千块之前。”
轰!
刘明辉的大脑一片空白,整个人晃了晃,差点一头栽倒在地。
昨天下午……
在他像个小丑一样,用三千块去羞辱对方之前,这首歌就已经卖出去了。
而他还自作聪明地一次次加价,在被拉黑后,像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