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愷撒(3 / 4)
你也不是热血少年,会高喊什么“我的宿命就是走遍世界杀死巨龙”,是吧”
“你跟我说的是一个意思啊,我没觉得掛了考试回中国有什么不好,”路明非看著芬格尔那双雅利安血统的银灰色眼睛,耸耸肩,“我不在乎的。”
“可你刚才嘆气嘞。”芬格尔又说。
路明非觉得一股灼热的气从心口直衝上来,像是吃了太辣的东西要吐一样,灼烧著,疼痛著,让人忘记了面子或者掩饰,只想张嘴。
“你罗什么到底想怎样啊我回不回中国管你屁事你自己还不是废柴一个那么多年没毕业你很威风啊你还欠我钱呢你喝我几杯可乐了你还钱还是闭嘴”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暴跳起来。
话出口他就后悔了,芬格尔也许是他在这里唯一的朋友了,而诺诺,自己一枪点爆了她男朋友,现在她正跟那个金髮帅哥在一起吧
“兄弟你气急败坏了。”芬格尔拍拍他肩膀。
路明非看了芬格尔一眼,垂下头去。
“你一直著,我要退学我要退学,”芬格尔说,“我只是想研究一下你的心理。”
路明非嘆了口气,“有时候真想退学,可我退学了能去哪里对了,为什么你没考虑过退学
这里有什么好你上了八年都没毕业。”
“不戳人伤疤会死啊”
“哦,不戳,那简单谈谈心路歷程嘛。”
“因为——.孤独啦。”芬格尔耸耸肩。
“孤独你別逗了!你那么能吐槽,就差去主持脱口秀了。”路明非翻白眼儿。
“不开玩笑啊,拥有龙族血统的人不算真正的人类。血统会给你带来『言灵”之力,同时会让你和人类產生疏离感。当你获得“言灵』之力后你会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你不是个普通人,只有在同类中孤独感才会消除,所以龙族血裔会自然而然聚集在一起,这是基因决定的。这种孤独感称作『血之哀”。”芬格尔说,“慢著,你可是『s』级別,你从来不觉得特別——-孤独”
“孤独”路明非回想自己过去的十八年人生,摇头,“不孤独。”
芬格尔挠挠头,“我们在芝加哥火车站的时候,我看你老自己发呆,你发呆的时候在想什么
你父母不在身边,没有什么长处,泡妞泡不上成绩也不好,连个够兄弟的朋友都没有,而且当时还有和你一起来的两个执行部专员,但是你还是在发呆,你不孤独没天理啊。”
芬格尔说,“我都孤独,我是说小时候。”
“可你觉得孤独又能怎么样啊孤独了不起啊你老觉得自己孤独也不过是让心情更差。”路明非仰头看著天板,“没什么人跟你说话,你觉得孤独,可你孤独也还是没人跟你说话。”
芬格尔煞有介事地点点头,“你觉得孤独.也还是没人跟你说话啊.好像还真的有道理兄弟你是个哲人。”
“你才哲人,你还是海。”路明非说,“只是想办法消磨消磨时间咯,就不会觉得孤独了。
一个人发呆也蛮有意思的,我在我家天台上东想西想,一晚上嗖的就过去了。”
“听起来你在中国过得也蛮开心嘛,干嘛不回去连『血之哀”在你身上都没效果。”
路明非想了想,嘆口气,双肘支在膝盖上,聋拉著脑袋,双手抓头。
“可我在家里,”他轻声说,“什么都没有啊,家里要是什么都没有,你会回去么”他看著芬格尔。
芬格尔也看著路明非,银灰色的瞳子里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免死狐悲的同情或者什么孤独分泌物路明非说不清楚。
“野百合也有春天嘛,小野种也想发芽嘛,”路明非耸耸肩,“我虽然废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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