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三副担子压在肩上(1 / 2)
姬琰听得真切,频频頷首,最终道:“如此说来,照怀远的意思,这发行、管理国债乃至设立交易所之事,便不能仅仅交由户部这等职责繁多的衙门兼管了。必须另立一个专责此事的衙署,且为了避免户部或其他部院掣肘、干预,甚至挪用资金,这个新设的衙署最好能保持相当的独立性”
陆临川深施一礼,语气凝重:“陛下圣明,洞悉关窍!发行国债,关乎朝廷信用命脉,交易流转又涉及巨量银钱,確非现有衙署能妥善兼顾。必须另立专衙,赋予其清晰权责。更紧要者,执掌此衙署的官员,必须精挑细选,反覆考核,务必是清廉刚正、通晓钱粮、能担重任的干才。”
“否则,此等执掌巨量银钱往来、手握交易监管之权的衙门,一旦被贪墨之徒把持,其贪污腐败起来,规模將远超寻常衙门,手段更为隱蔽,对朝廷信用的蛀蚀更为致命,后果……堪称触目惊心,遗祸无穷!”
听完关於设立“交易所”以盘活国债、维繫信用的一番鞭辟入里的阐述,姬琰心中豁然开朗,深觉此策不仅可行,更是深谋远虑的治国良方。
他沉吟片刻,道:“怀远所思,深谋远虑,朕心甚慰。然若要另立专衙,执掌这国债发行、交易之权,兹事体大,恐非一纸詔书便可轻易成事。”
大虞官制,自太祖、太宗定鼎以来,已成定製。
九成九的官府衙门皆是祖制所定,后世之君若要增设裁撤,朝堂之上,阻力不小,须得与百官商议周详,颇费周章。
倒也有条捷径,便是由內廷来操办。
內廷诸监司局,皇帝自可一言而决其设废。
只是……这发行国债,一赖朝廷威信,二需两淮盐引这等国之正课为质作保背书。
若交由內廷太监经手,一则名不正言不顺,难以取信於官民巨贾;二则恐损朝廷体面,反失其本意,是断然不可行的。
姬琰目光灼灼地看著陆临川,又道:“且听怀远方才之意,这国债之策,若行之有效,或可成为日后朝廷筹措急款的常例。若真如此,那掌管此事的衙署,也必定会成为日后维繫国脉財源、举足轻重的要害衙门。其架构权责,更需慎之又慎。”
陆临川早有腹稿,闻言立刻躬身奏对:“陛下圣明,洞悉关窍。此节臣在条陈之中亦略有构想。臣以为,不必尽数新创衙署,徒增冗员。或可由户部原属之宝钞提举司升级改组成立『公债署』,专司国债事宜。此署统筹各城债券发行总量,核准抵押物,並制定实名登记律令,確保债凭清晰可考,杜绝偽冒。此为一。”
宝钞自从被朝廷滥发无度,强行摊派,失去了金银本位的约束和民眾的信任,就成了帝王权柄下隨意揉捏的財政工具,一张张印著面值的废纸。
户部的宝钞提举司,自然成了有名无实的空壳子机构,改组的阻力倒是不大。
陆临川继续道:“此外,为防贪墨、挪移,確保国债资金专款专用,臣以为可於都察院之外,新增『巡债御史』若干员。其职责专一,即稽查各城债券资金流向,凡有官吏胆敢截留、挪用、侵吞国债兑付之银者,巡债御史有权立即纠劾,严惩不贷!此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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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地方交易所之设立,”陆临川思路清晰,“臣意可先於京师一地,设立『公债交易所』作为试点。待京师试行一段时日,若事有可为,制度运行顺畅,成效显著,再行考量是否推广至南京、苏、杭等通都大邑。此为三。”
这自然只是他大致的构想。
当初撰写那份《紓困筹国疏》时,他殫精竭虑之处,主要在於论证国债本身的可行性。
如何在儒家经义上站稳脚跟,如何在现实困境中找到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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