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顶多是顶多是蚂蚁脚皮上的细菌(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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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泡水的西芹般重新振作。

只要变强,就可以继续前行,走出这片山林,找到路鸣泽所说的“龙饗”。

又付出十余条性命后,他终於摸清了所有士兵的巡逻路线,然后將他们一个一个的暗杀致死。

然而,当他终於將这一片的士兵都杀死后,顺著赐福的指引,路明非走出树林,更残酷的现实却摆在眼前。

一整个关卡的、装备精良、兵种齐全、配备战狼、拥有头目的葛瑞克战团士兵。

只要惊动其中一人,周围的士兵就会蜂拥而至,刀剑会將他剁成肉泥。

那个身著精良鎧甲的长枪骑士,犹如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墙。

他不仅实力远超寻常士兵,更是会使用一种路明非闻所未闻的技术,能在瞬间爆发出恐怖的突刺力量,將他直接扎个对穿。

根本...无法战胜。

一次又一次的死亡、一次又一次的循环往復,除了一次次面临死亡的恐惧和肉体上的痛苦。

什么也没带给他。

路明非突然陷入了迷茫。

我......

我在做什么

我为什么要与这些强大的敌人战斗

我又不是故事里的主角,不是斗恶龙的勇者,也不是那些想要成王的褪色者。

我只是个无人问津的衰仔罢了。

啊,对了。

我好像是想变强来著。

变强之后呢

回到原来的世界,拯救某个女孩。

挺起胸膛,让別人刮目相看。

可是——

要怎么回去呢

原来...我根本不知道回去的方法。

那么,现在做这些又有什么意义

原来,我还是逃避了。

我一直在逃避这个根本问题,强迫自己沉浸在“生存与死亡“的循环中,用战斗来麻痹自己,用虚幻的未来欺骗自己。

其实.....根本就回不去吧

於是,路明非又一次崩溃了。

教堂的草地上,路明非仰面躺著,目光涣散地望向天空中的云。

崩溃对他而言並非歇斯底里,而是一种彻底的放弃。

他选择用摆烂来对抗这个荒谬的世界。

“伽列老哥,你说,人活著是为了什么呢”

正在摆弄手中胡琴样乐器的、圣诞老人打扮的旅行商人愣了一下,目光投向一旁的奇怪客人。

作为商人,他见过形形色色的褪色者:

野心家、战士、亡命之徒……

他却从未见过路明非这样的存在。胆小、孱弱、毫无野心。

每一个来到交界地的褪色者,都是野心勃勃的,他们想要凭藉自己善战的特性,或是建功立业、或是成为王者。

然而自从伽列见到路明非以来,伽列就没有见过他的野心。

他时而颓丧的像那些难以归树的活死人,时而亢奋的像泡水的西芹,活像个神经病。

但伽列並不討厌他。

流浪民族有一条族规:

“孤单也很好──即使受人轻视、被人拋弃,也不必想著谋求什么。”

“唯独那些伤害我们的,绝不能轻易放过。”

在这崩坏的时代,独行的商人常遭覬覦,可路明非从未动过歹念。

他纯粹得近乎愚蠢,甚至初次杀人后,会蹲在墙角乾呕。

然而褪色者终究是战士的后裔。

他进步飞速,大脑聪慧,从一个连小刀都不会用的鶸飞速成长为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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