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宇智波斗光:把我当常公了?(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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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雷方基于“睦邻友好考量”,同意向火方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拾亿两整。

1.2支付方式:以雷之国北部山区特产辉云矿石实物抵偿,木叶需自行承担高昂运输及提炼成本。

1.3支付时限:自本协定签署之日起,十年内分期交付完毕。

第二条:战俘“赎还”与雷方免责

2.1火方应立即无条件释放全部约1000名云隐战俘。

2.2作为对火方“管理战俘产生微薄开销”的“人道补偿”,雷方同意不追究木叶在羁押期间可能对战俘造成的“任何非故意身心损耗”。

第三条:战争责任认定

3.1双方确认,近期冲突源于一系列“不幸的、复杂的、难以归咎于单一方的误解与情报失误”。

3.2雷方明确拒绝承认其行动构成“侵略”或承担“主要责任”。

第四条:协定效力与签署

4.1本协定自双方代表签字用印之时起生效,视为对本次事件之“最终、全面且不可更改的解决方案”。

4.2火方需在二十四时辰内签署本协定并执行释放战俘条款,否则雷方将视火方“蓄意破坏和平”,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回应”的权利。

先不提这份合约草稿中,无条件释放那1000名俘虏有多扯淡,光是雷之国所说的十亿两赔款,也是一个毫无诚意的数字,十亿两?还是拿雷之国著名的矿物垃圾辉云矿石来抵债的十亿两?

全忍界谁不知道,这些个辉云矿石虽然能够提炼出查克拉金属,但是不管是纯度还是提炼出来的查克拉金属的质量都远远不及铁之国和泷之国的查克拉金属矿,但偏偏雷之国官方将这种矿石定价极高,换句话说,这十亿两的赔款如果用矿产抵债的话,最多也就值个三亿左右。

这份合约换在宇智波斗光前世,哪怕就是李中堂在签字之前也都得掂量掂量,而且,如果宇智波斗光没有记错的话,好像他们木叶才是这场战争的胜利者吧!

能在战争胜利的情况下,往这种条约上签字的,宇智波斗光感觉除了凯申公那个人类之屑之外,找不到别人了。

所以,面对这份合约的时候,宇智波斗光只觉得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看来你们雷之国,是很想跟我们火之国全面开战啊。”宇智波斗光放下了文书后,冷冷的扫视了这几名雷之国的使节一眼。

“火影阁下此言何意?我们雷之国可是怀着诚意而来的。”这名倪哥使者昂着头趾高气昂的说道。

“好好好,你们的诚意就是三个亿的矿业垃圾对吗?”宇智波斗光冷笑着说道,“回去告诉你们的大名和雷影,等着我们火之国宣战吧,至于那一千多俘虏,放心,我也不是什么残暴的人,我火之国的南边最近打算开发一块棉花种植园,就让他们去那边做苦工,来偿还这次军事摩擦中,对我火之国造成的损失吧。”

其实,宇智波斗光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这次在边境与木叶摩擦的云隐部队,可以说除了被俘的那千余人之外,有幸逃回云隐村的,只有艾和奇拉比两人,但现在两人估计还没醒来,所以,对于那一战的具体情况,雷之国的朝堂和云隐村留守的人也不清楚,只能是按照常理来推测。

照他们所想,他们云隐损失如此惨重的情况下,木叶的情况应该也好不到哪去,就跟此前第三次忍界大战中,猿飞日斩所遇到的情况差不多,所以,在猿飞日斩那里尝过一次甜头的他们,才会如此咄咄逼人,如果让他们知道战场上的真实情况的话,估计他们也没这个胆子将这份合约送到宇智波斗光的面前来。

“大名殿下,难道您也是这么打算的吗?你我两国一旦开战,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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