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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冲珍妮露出了个鼓励的笑:“所以你往小说里加自然设定的理由是……”

“原型是悬案,没人知道犯案的过程。”

珍妮摊着双手回道,“不加这些自然设定,主角压根没法破案。”

末了,她还补充道:“您也不想这本真的大红大紫后,会有极端的书粉或是反社会者效仿书里的……”

“谋杀剧情。”

珍妮的声音因此变小,偷偷打量神父的表情。

“好吧!

你这话也确实有理。”

神父接受了珍妮的说法,“你买这些杂志报纸是为调查哪家适配你的小说风格。”

“同时也为调查哪家卖得更多,稿费更高。”

珍妮肃小脸回道。

神父听了微微一愣,随即笑得前仰后合。

…………

饭后的珍妮没有回到伏盖公寓,而是跟着神父去了戈布兰的公寓。

“这里的租金高吗?”

她有钱定搬出来享独居时光。

“你不喜欢拉丁区的氛围?”

“租金太高,而且房东有点难缠。”

“哦!

怎么个难缠法?”

“她想嫁给斯帕达伯爵。”

“咳咳!”

喝茶的神父因此呛得满脸通红,“她都没有见过伯爵,怎么会想嫁给他?”

“不知道啊!

因为我曾受过伯爵的做客邀请,所以她便缠上我了。”

珍妮也是一脸疑惑,“对了,你怎知道斯帕达伯爵没有见过伏盖太太。”

“我……”

神父再次支支吾吾,“斯帕达伯爵年少时上教会学校,与我算有同校之谊。”

“原来如此。”

珍妮也是恍然大悟,“难怪他会收养基督山伯爵,估计是没解除独身的宗教誓言。”

神父擦着额头的冷汗。

好在此时,有人拯救了可怜的神父。

“神父?您今早又跑哪儿去了?”

伴随一阵略显急促的脚步声,爱德蒙的眼睛与珍妮对上。

第27章第27章梅塞苔丝也很幸福。

变回鱼贩的爱德蒙瞧着比伯爵时要顺眼得多。

为了方便搬货运货,他的衣服,外套,都是那种很耐磨的硬挺粗布,斗篷上有防水油脂的皮革反光,应该是布列塔尼亚区的油布斗篷。

因为穿着防水的靴子,所以他比平时看着略高一点。

洗成米色的衬衣解开锁骨上的几颗扣子,腰链上挂着干活用的各色道具。

不是,哥们。

你还真去卖鱼啊!

这未免也太敬业了。

对比现代的208万,珍妮对爱德蒙肃然起敬——难怪能把银行家和皇家检察官都骗得得团团转,人家这是真下本啊!

“下午好啊!

汤德斯先生。”

许是在扮基督山伯爵时被珍妮的那句“视若亲女”

给打击到,爱德蒙在这时有点无礼地盯着珍妮的脸,似乎是想看出什么。

珍妮被他看得有点毛骨悚然,一转头便对上没比爱德蒙好上一点的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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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脸上是有什么东西吗?为何两人如此看她:“我是不是该回去了?”

珍妮抓着沙的扶手慢慢起身。

思来想去,她也只有“熟知剧情”

这一个优势,而且还是脱离原著的魔改剧情。

神父仅凭阅读量就可以判出她的小说过分借鉴他人之作。

管中窥豹,神父的阅历也和他的读书量般厚得惊人,未必不能看出珍妮已经知道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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