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萧然户籍独立!(1 / 4)
太极殿的赦令传至大理寺与刑部时,两衙官吏不敢有片刻耽搁。
按贞观年间的司法规制,即便皇帝已当庭定调,仍需走完“罪名复核-名册造册-文书备案”的流程。
这既是对国法的敬畏,也是为“赦守信者、惩十恶徒”的旨意划下清晰界限。
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亲自主持复核,三百九十份卷宗在案上堆叠如小山。
好在此前纵囚时,李世民已亲自核查过名册,此次只需重点甄别“十恶不赦”之徒。
衙役们逐人呼名对质,笔尖在簿册上划下“准赦”“减罪”的朱批,窗外的日头从东窗移至西檐时,复核已近尾声。
最终审定:三百九十人尽数符合赦免条件。
之前这些能回家的,本来就不属于十恶不赦的。
都是情有可原的,这一次复审,更多的是走个流程而已。
“明日起,分批次放归。”
刑部尚书将朱批名册拍在案上,“长安本地及周边州县者先放,岭南、陇右等边远之地者稍缓一日,待路引与盘缠备齐再走。”
这并非拖延,而是贞观朝行事的周全。
唐代律法虽无“赦囚路费”的明文规定,但李世民素来以“仁政安民心”为要,早有口谕传下:
“远归者无资,与举子归粮例。”
此前朝廷给落第举子发放绢帛充作路费已成惯例,此次便依此例执行。
由户部拨调绢帛与铜钱,按路程远近分等:
百里内者赐绢一匹、钱三百文。
千里内者绢二匹、钱五百文。
三千里外及更远者,绢三匹、钱一贯,足够支撑他们一路食宿与车马开销。
第三日清晨,长安狱门缓缓开启。
首批获赦者多是雍州府本地人,他们接过刑部发放的“赦牒”。
那是盖着大理寺朱印的黄纸,写清罪名、赦由与籍贯,是归乡时通关津、见州县的凭证。
有人攥着赦牒直奔家门,脚步声里满是急切。
有人站在街角回望狱墙,忽然对着太极殿方向深深叩首。
张大郎是第四日离京的。
他属于“有工匠技艺者”,按旨意需由工部先登记造册,待后续举荐至官办工坊。
离狱时,吏员额外递来一个布包:
“张匠师,这是给你的,绢二匹、钱六百文,工部郎中说,你若愿留京造琉璃,三日后可去城东工坊报备,若要先回栲栳村,凭此钱帛路上安稳。”
“多谢!我想先回家一趟!”张大郎很感激李世民和朝廷。
心里最佩服的,还是萧然。
刚开始认识,张大郎以为萧然不怀好意。
想弄死萧然,发现萧然身手了得,被萧然按在水潭旁边,那个时候萧然就说,张大郎不会有事。
之前张大郎是不信的,但是现在不服不行。
萧然说的是对的,自己死不了。
【张大郎,心里会有什么其他想法?】
同批离京的还有个来自襄州的汉子,正对着手里的三匹绢落泪:
“去年离家时身无长物,如今竟能带着陛下的恩赐回去,便是走两千里路也踏实。”
几人在城门口道别,汉子揣着赦牒与绢帛,顺着官道向南而去,张大郎则转身往栲栳村的方向走。
布包里的钱帛他没动,心里清楚,这份仁泽不是施舍,是大唐对“守信”二字的回赠。
那些更远的岭南、陇右囚徒,多在第五日启程。
刑部特意为他们开具了“驿路通行券”,凭券可在沿途驿站免费借宿,若遇风雨阻滞,还能领取少量干粮。
有吏员解释:“陛下说,你们肯为一诺归狱,大唐便该让你们体面回家。”
这细微之处,恰是贞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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