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台州大捷(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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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之战,已验新器之利。海上争锋,器不如人,则处处受制。建造新舰,乃未雨绸缪,强国必由之路!”

    而反对者主要为守旧派和担心财政的官员则忧心忡忡:“蒸汽军舰?铁甲船?闻所未闻!此等奇技淫巧,耗费必然巨万!如今‘一条鞭法”初行,国库稍裕,岂能用于此等虚无缥缈之事?倘若造而不成,或成而无用,岂非徒耗

    国帑?”

    那帮户部官员更是直接叫苦的解释他们的困难:“陛下,元辅!去岁岁入虽有些许增加,然边军饷、百官俸禄、河工赈灾,处处需银。骤然投入巨资建造此等新舰,只怕国库难以支撑啊!”

    争论的焦点,集中在了技术可行性与巨额经费之上。

    然而此时的万历皇帝却是满脸古怪的看向了张居正,“元辅,你怎么看?”

    “陛下,这一次的台州捷报便是证明了新式战舰的优良,只有再接再厉才可以彻底解决倭寇之乱。”

    “嗯,有道理!就从内帑拨付五十万两建造新式军舰好了。”

    “陛下圣明。”

    面对朝堂的阻力,远在南京的苏宁似乎早有预料。

    他并未强求朝廷立刻全额拨款,而是通过秘密渠道,向张居正呈递了一份更为详尽的补充条陈。

    在条陈中,苏宁提出了一个“四两拨千斤”的方案:“若朝堂诸公于经费一事心存疑虑,臣有一策,或可两全。建造新舰之巨额费用,可由大明商会牵头,联合江南有意报国之士绅商贾,集资筹建‘大明皇家海军造船基金’朝

    廷可象征性投入部分官股,以示支持,并授予该基金所造战舰‘皇明”旗号及海外贸易特许权。待战舰建成,形成战力,既可护卫海疆,亦可为入股商贾之远洋商队护航,开拓海外利源,届时朝廷亦可从中分润税赋。如此,则国

    不费巨帑而得强军,商得安全保障而拓利,实为公私两利之举。”

    此计一出,深得内阁首辅张居正赏识。

    因为它巧妙地绕开了户部的钱袋子压力,利用民间资本来实现国家战略,同时以未来的海外贸易特权作为激励,捆绑了江南商贾的利益。

    再加上小皇帝难得大方的从内帑拨款五十万,内阁和户部这边也不可能毫无表示。

    于是,在张居正的极力斡旋与推动下,经过数次廷议,最终一道妥协的旨意下达南京:“准浙直总督苏宁所奏,试行建造新式蒸汽军舰。着即于龙江宝船厂旧址,设立皇家海军特别造船厂,由苏宁督饬办理。所需经费,准

    其通过‘大明商会筹措,海军造船基金之事,着其详拟章程上奏。内帑拨付五十万两,另户部拨付官银二十万两,以作示范及前期之用。务期精心组织,克竟全功,以为天下先!”

    尽管朝廷的户部只拨付了象征性的款项,但苏宁已然拿到了他最需要的东西,合法的建造授权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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