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寧东主(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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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何如国贼”

审判处死了绿头陀,意味著山寨新的法统建立起来了。

当眾处死了贼首绿头陀,朱寅又下令分田、分地、分粮---恩威並施,雷厉风行。

做完了这些,朱寅就低调的离开了“光明顶”,將所有执行事务全部交给了李佳懿等三人。

为了帮李佳懿等人稳住局面,朱寅还暂时留下了梅赫、尼满、周德嗣,

让三人武力协助李佳懿等三人,镇压可能出现的骚乱。

如此一来,隨朱寅和寧採薇离开的,只有兰察、嘎洛、丁红缨、康熙兄弟、慕容狗蛋。

直到快要出山寨了,寧採薇忽然说道:“慕容狗蛋呢”

朱寅这才发现,很久没有看到慕容狗蛋了。

“狗蛋!”康熙和康乾一起喊起来。

两人喊了一会儿,就听山路边的陡坡传来狗蛋兴奋的声音:“额在这!

找到雏鹰了!一对!还是猎隼啊!”

接著,狗蛋就宝贝一般的捧著一个大鸟窝,里面有两只不到拳头大小、

羽毛金中带银的小鸟。

“唧唧-”两只小猎隼张开稚嫩的翅膀,却无法飞起,只能徒劳的扑腾。

“主公运气!”狗蛋眉开眼笑,“天下鹰隼,这猎隼虽然不如海东青,

却也是能排前三的好鹰了!”

“额爹说,羽虫三百六十种,一数海东青、二数金雕、三数猎隼!”

“难得还是一对!”

“但其实,额爹还说,猎隼其实比金雕好,因为猎隼更聪明,比海东青更聪明,更容易认主,更听话。”

狗蛋一说到驯鹰,就神采飞扬,整个人充满自信的光。

“这两只小隼,刚好一只认主公为主,一只认小娘子为主,它们可是极有用处的——”

一番话说的朱寅和寧採薇都有点激动了。

朱寅也听说过猎隼,又叫白鹰,乃是一种智商很高的大型猛禽。

后世的中东土豪,很喜欢猎隼,不但能用来打猎,还能用来预警和当保鏢。

主人只要下令,猎隼就会攻击敌人,战斗力很强。而且很是听话。

猎隼虽然没有海东青那么有名,但和人类的配合度可能超过了海东青。

所以后世,猎隼的价格反而超过了海东青。

古代猎隼並不珍稀,但能驯养猎隼的汉人却很稀少。

刚好捡到了慕容狗蛋这个宝了。

朱寅好像看到將来的自己,骑著一匹黑马,肩膀上架著一只猎隼,身后跟著黑虎。

那该有多拉风

朱寅正要说话,忽然狗蛋想起了什么似的,“主公!我们赶紧走!不然母鹰回来了就麻烦了!”

说著用衣服包住鸟窝,顺著狭窄的山路就跑了起来,

朱寅等人见了也有点紧张,赶紧赶著几匹拖著金银的骤子,匆匆下山,

直到走出好几里远,这才鬆了口气。

朱寅和寧採薇对视一眼,都是得意的一笑。

这一次,干掉了绿头陀这个威胁,救了七百多人,拿到了一个山寨,还搞了一个光明营。

又没收了一万多两的赃款。

最后还顺手得到两只小鸟。

乳腺舒畅了啊。

哈哈哈!

朱寅和寧採薇心情极其美丽,都想唱一首山歌了。

就是前面骤子的尾巴扫到寧採薇的脸上,寧採薇也没有发脾气,反而趁机咯咯娇笑,一巴掌拍在骤子屁股上,笑骂一声“討厌”。

朱寅笑道:“银子给你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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