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孔子 “防乱” 智慧:解 “好勇疾贫” 之困(6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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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范,“礼” 的作用在于明确 “勇” 的边界 —— 勇力的运用必须符合道德准则,不能违背 “仁” 与 “义” 的要求。例如,在人际交往中,“礼” 要求人们以和为贵,避免因琐事发生冲突,即使面临矛盾,也要通过理性沟通解决,而非诉诸暴力;在社会公共事务中,“礼” 鼓励人们挺身而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如帮助弱小、制止不法行为等,这便是 “义勇” 的体现。

在当代社会,“礼” 的精神依然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民众的道德意识与法治观念,引导民众正确看待勇力,将勇敢与正义、责任相结合;通过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活动,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减少因冲动、暴力引发的矛盾冲突。例如,在学校教育中,通过思想品德课程、主题班会等形式,教育学生要团结同学、友善待人,遇到问题要冷静处理,避免打架斗殴;在社区治理中,通过开展 “邻里互助”“文明家庭” 评选等活动,弘扬文明新风,引导居民以礼相待、和谐相处。

“法” 则是规范勇力、遏制 “暴勇” 的刚性约束。孔子虽然重视 “礼” 的教化作用,但也不否认 “法” 的重要性 —— 在 “礼” 无法约束行为时,“法” 便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防线。对于 “好勇” 异化引发的暴力行为,如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必须通过法律手段予以严厉打击,以儆效尤,防止其蔓延引发社会混乱。

在当代社会,我国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制定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暴力犯罪的法律责任,对各类暴力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同时,加强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民众认识到 “暴勇” 不仅违背道德,还会触犯法律,付出沉重代价。例如,对于黑恶势力犯罪,我国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摧毁了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有效遏制了 “好勇” 异化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个人修养:以 “仁” 养心,以 “智” 制怒

要化解 “人而不仁,疾之已甚” 的问题,除了依靠社会治理的完善,还需要通过个人修养的提升,以 “仁” 的理念涵养心性,以 “智” 的理性控制愤怒,避免因过度憎恨而走向极端。

1. 以 “仁” 养心,培养宽容与同理心

“仁” 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也是个人修养的最高目标。以 “仁” 养心,就是要培养自己的仁爱之心,学会关爱他人、理解他人,即使面对 “不仁者”,也能保持宽容与理性,避免过度憎恨。

培养 “仁” 的修养,首先要学会 “推己及人”,即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面对 “不仁者” 的行为,我们可以对其进行批评与谴责,但也要换位思考 ——“不仁者” 之所以做出不仁之事,可能有其自身的原因,如成长环境的影响、道德教育的缺失、生活困境的逼迫等。虽然这些原因不能成为 “不仁” 行为的借口,但能够帮助我们更全面地看待问题,避免因片面的憎恨而失去理性。例如,对于一些因贫困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人,我们既要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也要关注到他们背后的生存困境,通过社会帮扶与教育改造,帮助他们重新回归正途,而非一味地憎恨与报复。

其次,要培养同理心,学会理解他人的处境与感受。同理心是 “仁” 的重要体现,它能够让我们超越个人的情绪,站在他人的角度看待问题,减少因误解与偏见引发的过度憎恨。在当代社会,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我们能够接触到更多的社会事件与不同的观点,这就需要我们以同理心对待他人,即使面对与自己观点不同的人,也要尊重其表达的权利,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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