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哭日不歌:情感的节度(4 / 6)
荀子?礼论》“礼者,断长续短,损有余,益不足,达爱敬之文,而滋成行义之美者也”,认为礼能调节情感,如 “哭日不歌” 是 “损有余(乐),益不足(哀)”。他在《乐论》中说 “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但 “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强调乐需合于礼,与孔子 “是日哭,则不歌” 的精神一致。
汉代董仲舒的 “天人感应”,为情感节度赋予神学色彩。他在《春秋繁露?阴阳义》中说 “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认为人的情感应与天的阴阳变化同步,“哭” 属阴,“歌” 属阳,同日哭而歌是 “阴阳相戾”,违背天道。这种解读虽有附会,却使 “哭日不歌” 从个人修养上升到 “奉天承运” 的高度,强化了其权威性。
宋代朱熹,将 “哭日不歌” 纳入 “格物致知” 的修养体系。他在《论语集注》中说:“哭,哀事也;歌,乐事也。一日之中,哀乐不得并施,此夫子之情性合天理,故能如此。” 认为孔子的情感表达 “合天理”,普通人需通过 “格物” 领悟这种天理,做到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朱熹在母亲丧礼中 “三年不乐”,虽严于孔子的 “当日不歌”,但其 “合天理” 的精神内核一致。
明代王阳明以 “心学” 诠释情感节度。他认为 “心即理”,“哭日不歌” 不是外在礼的约束,而是 “良知” 的自觉 ——“见哀而哭,见乐而歌,良知自然如此;哭日不歌,亦良知自然如此,不假安排”(《传习录》)。在龙场驿,他见 “驿卒死,哭之”,当日便 “废琴瑟”,这种行为是 “致良知” 的体现,无需刻意遵循教条,而是内心良知的自然流露。
七、历史人物的情感实践:哭日不歌的传承
颜回的 “哭而不歌”,践行夫子教诲。《孔子家语?颜回》记载,颜回的同窗伯牛病重,“颜回往问之,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 当日,颜回便停了每日必弹的瑟,说:“夫子言‘哭日不歌’,今日吾哀伯牛,不敢歌。” 这种自觉实践,使孔子赞其 “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仁” 中便包含对情感的真诚与节度。
杜甫在丧乱中的 “不歌”,是乱世中的情感坚守。安史之乱期间,他听闻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写下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春望》),在 “家书抵万金” 的悲苦日子里,“白日放歌须纵酒”(《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的狂喜只出现在捷报传来之时,其余日子则 “潜悲辛”(《赠卫八处士》),其情感表达的适时与孔子 “哭日不歌” 相通,只是将 “一日” 扩展为 “乱世” 的漫长时段。
苏轼在亡妻忌日的 “不歌”,体现深情与节度。他为亡妻王弗写下《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开篇 “十年生死两茫茫” 的哀痛穿越时空。据《苏轼年谱》记载,每逢王弗忌日,他 “不宴饮,不观乐”,当日必 “坐小室,默诵渊明诗”,这种 “不歌” 的坚守,虽无 “哭” 的外在表现,却有 “哀” 的内在沉浸,是对 “哭日不歌” 精神的创造性传承。
文天祥在国破后的 “不歌”,是气节的彰显。《宋史?文天祥传》记载,崖山之战后,南宋灭亡,文天祥被囚大都,“闻宋亡,哭之恸”,此后 “虽有歌者,亦不乐闻”。他在《正气歌》中写道 “鼎镬甘如饴,求之不可得”,将个人哀痛升华为民族气节,其 “不歌” 不是情感的脆弱,而是精神的坚韧,与孔子 “哭日不歌” 的情感真诚一脉相承。
八、当代回响:哭日不歌的现代实践
当代丧礼中的 “不歌” 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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