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团结杯”篮球赛(八)(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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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陈秋铭忽然又想起一事,“明天的口号,换一下。”

    “换?”林晓安愣了一下,“铭哥,咱那‘猛虎下山,全部干翻’多带劲啊!喊起来多提气!”

    陈秋铭嘴角微微勾起一丝笑意,但语气很坚定:“那个口号对内提气可以,明天打二班,不合适。改成——‘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二班四班,团结万岁。’就这样。通知下去,让大家都这么喊。”

    段雪平扇扇子的手顿了顿,品味了一下,点头道:“这口号好!听着就暖和,是咱铭哥的风格。”

    王大成也乐了:“团结万岁!这个行!我估计二班听了也得懵一下,然后就得跟着乐!”

    林晓安虽然觉得不如之前那个霸气,但也觉得这新口号别有一番意味,立刻拿出手机:“好嘞,铭哥,我这就发群里通知大家。”

    ……

    第二天下午放学,阳光依旧炽烈,丝毫看不出中午曾飘过一阵小雨的痕迹。篮球场的地面早已被晒得干爽透彻,只有边缘草丛里些许未干的水珠,折射着夕阳的金光,证明那场雨并非幻觉。

    双方队员和观众开始向球场聚集。四班的同学们穿着统一的天蓝色助威T恤,二班的同学也自发地聚在一起。陈秋铭依旧是一身醒目的粉红色短袖POLO衫,灰色休闲裤,白色运动鞋,站在四班区域前,格外显眼。

    翁斯桐笑着从二班那边走过来,打量着他:“铭哥,你这身……真是每次见都觉得太粉嫩了,比好多女生穿得都亮眼。”

    陈秋铭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脸坦然:“有吗?我觉得挺好。粉色多显年轻活力。我要是女生,肯定天天穿一身粉。可惜咱是个大老爷们,只能稍微点缀一下,不能太过分。”

    翁斯桐推了推眼镜,笑道:“我前几天刚好看过一篇文章,说理性思维强的人反而更倾向于喜欢粉色。文章里说,粉色爱好者通常性格温和、温柔,大多是和平主义者,他们不仅拥有高贵的气质,而且特别会关心人,同时又不失活泼热情。现在看来,果然有点道理,铭哥你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陈秋铭闻言哈哈大笑,拍了拍翁斯桐的肩膀:“好家伙,小翁你现在可以啊,都会用理论包装你铭哥了!”

    这时,梁宏伟整理了一下队服,小跑过来,在陈秋铭面前站定,恭敬地敬了个不很标准但极其认真的礼:“陈老师好!”

    陈秋铭收敛笑容,看着他:“小梁啊,气色比昨天好点了。昨天的事,别往心里去。”

    梁宏伟摇摇头,眼神坚定:“谢谢陈老师,我没事儿了。”

    “嗯,”陈秋铭点点头,“有件事得提前跟你说一下。我已经告诉我们班队员了,今天对阵你们二班,我们不会手下留情,会全力以赴。我知道你们私下关系都不错,但这是赛场,关乎体育精神,希望你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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