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不上班你养我啊!(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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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嘛,一天一个,你明天还打算玩什么幺蛾子。

    好期待哟。

    “英文一般,唱功一般,吉他水平也一般……”包厢里的另外一个人顿了顿,又补充道:“不过声音挺有特色,最关键的是台风逆天啊~!”

    “见笑了,才刚十八岁,总是不服管教。”

    严思远苦笑。

    “创作家总是放荡不羁,习惯了就好。”

    包厢客人满脸兴趣的看着苏超在楼下舞台上的表演。

    一首《500 Miles》过后,苏超终于开始唱他那首《再见》。

    他又不是傻叉。

    和观众对着干能有什么好处?

    不愿意第一个出场是为了吊胃口,第一首也不唱还是吊胃口。

    但是分寸很重要。

    你不能总是搞前戏不进去啊。

    如果一直不唱,观众立马就会抛弃你,找别的男人。

    一首《再见》结束,苏超又开始放飞自我,开始唱《加州旅馆》。

    吴修波的脸都绿了。

    这首歌是他经常唱的,他经常唱英文歌曲。

    苏超左一首《500 Miles》,右一首《加州旅馆》,分明就是在抢他的饭碗、抢他的富婆啊。

    奈何他也没办法。

    《加州旅馆》属于歌厅歌单里的歌,任何一个驻唱歌手都可以唱。

    “老陈你觉得怎么样?”

    严思远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里,询问刚才一直认真倾听苏超唱歌的人。

    “他……真是他自己创作的?包括作曲作词编曲?”

    老陈眉头紧锁。

    不是苏超的这首歌不好。

    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太好了,所以他才觉得不可思议。

    十八岁啊……

    自己十八岁的时候在做什么?

    似乎还在读书,距离他进Wea Records HK工作还有四年。

    他叫陈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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