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二百九十五章(2 / 6)
暗中行侠仗义!
可偏偏,他对法律拥有难以想象的憧憬。
他认为,只有法律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以暴制暴并不能改变任何事情。
所以他从不杀人,他的不杀人,并不是蜘蛛侠那种因为性格问题,也不是蝙蝠侠那种变态的自我约束。而是他需要哪些坏蛋接受法律的审判!
他和蝙蝠侠有着明显的差距。
蝙蝠侠不杀人,并不是因为法律。而是他为了避免自己陷入疯狂。
鲁迅曾说过“杀人只有一次和无数次”,即使是在哥谭这块神奇的土地上,蝙蝠侠也可以被警察定义成扰乱社会秩序的破坏分子,蝙蝠车、蝙蝠飞机这些夸张的不得了的家伙在城里乱窜,一般市民能受得了嘛,只能说哥谭真的
是“民风淳朴”。如果不是客观上蝙蝠侠确实帮助警察抓住了一些没有底线的犯罪分子,那么蝙蝠侠一定也是长期挂在通缉令上的。蝙蝠侠自己也对管家阿福说过“我们都是罪犯”,不杀人是他执行正义的锚点,打击犯罪是他的个人
行为,所谓的判断也都基于他自己的原则。这种行为并不能保证蝙蝠侠自己不触犯法律,但是只要坚持贯彻不杀人的原则,那么他的越线行为就还处于可控区间,他不会去做更极端更有破坏力的事情,或许那样可以更深刻的震慑
犯罪分子。
古龙先生在塑造“盗帅”楚留香这个形象的时候也为他添加了不杀人的设定,并且借角色之口说出了他的理念:
楚留香缓缓道:“我只能揭穿你的秘密,并不能制裁你,因为我既不是法律,也不是神,我并没有制裁你的权力!等到许多年以后,这样想的人,自然会一天天多起来,以后人们自然会知道,武功并不能解决一切,世上没有
一个人有权力夺去别人的生命!楚留香道:“他们这些人,虽然未见得如何高尚,但他们所代表的法律和规矩,却是无论什么人都必须尊重!我们蔑视的,只是少数人立下的规矩,这种规矩自然不值得尊敬,但道德和正义,无论
任何人也不该轻视。”---《楚留香之血海飘香》
蝙蝠侠是哥谭市的独行侠,他的最终信念是守护哥谭市的和平,他不是城市的管理者,他不代表法律,他只是一个有着自由意志的侠客游离在城市的黑暗边缘。唯有贯彻不杀的原则,蝙蝠侠才是那个为了心中的正义与哥谭黑
暗势力斗争的凡人英雄,才能把他和那些没有原则底线的罪犯区别开来,才能让他不在杀人中堕落和迷失。
实际上蝙蝠侠并不把所谓的法律当回事,甚至于,他对法律本身是悲观的,他认为再好的法律都需要人来执行,人坏了,法律再好也没有用。
所以他化身成为恐惧!
从街头的小毛贼到黑帮老大,哥谭一切的黑暗都是他的敌人,但他最著名的敌人却都是被这个城市所荼毒的可怜人。而其中最著名的当属他的宿敌小丑。
&nbs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