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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就被废弃了,之后就被银行收回,可没人愿意买那栋房子,于是一直被丢在那里,最大限度的保持了原样。

    弗莱迪生前的东西倒是不少……可问题是正因为东西太多,反倒不好处理。

    不能连屋子一起烧吧?

    迪恩对这种情况也很无奈,他们以前很少遇到这种情况。

    不过凯也有办法。

    在差不多下午六点左右凯就打电话给阿福,让他联系这栋房子现在的所有者,也就是银行,他要买下那栋房子。

    然后,凯真的把整栋房子连带里面的东西给烧了!

    迪恩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燃烧的熊熊大火,他这辈子就没见过这种手笔。

    钞能力为所欲为啊!

    大火很快引来了小镇警察,看到纵火,治安官二话不说就打算直接抓人,结果凯直接拿出自己的手提电脑,打开银行发过来的邮件:“对不起,警长。这片土地上的一切早在我放火之前就属于我了。我烧我自己的东西,不算犯法吧?”

    弗莱迪的房子周边没有邻居,就没有骚扰邻居的嫌疑。哪怕是天王老子来,也拿凯没办法。不知道这在美国算不算犯法,反正在中国是算的,就当不犯法吧

    治安官也愣了,这人……有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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